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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初衷

在源远流长的历史长河中,华夏艺术以其历久弥新的艺术魅力,一直闪烁着耀眼的光芒,这是人类共有的精神财富,更是我们独有的民族骄傲。为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我国艺术教育成果,响应“一带一路”战略决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添砖加瓦,特决定举办首届“华艺杯”全国艺术大赛。

二、指导思想 

    艺术大赛坚持育人为本,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先进文化为导向,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面向全社会艺术爱好者生,坚持普及和提高相结合、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结合、文化传承和艺术创新相结合,提高大众的审美修养和人文素养;体现时代特征和艺术特色,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文化特质,使艺术大赛成为培养艺术人才高度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有效载体。

三、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北京友好传承文化基金会

拟邀: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歌剧舞剧院评级委员会

媒体支持:新华社 中国新闻社 人民日报 经济日报 光明日报 中国日报  中央人民广播台 科技日报 北京晨报  北京晚报 京华时报 北京娱乐信报 文艺报 中国文化报 北京现代商报 《音乐天地》杂志等

网络支持媒体:

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搜狐网、腾讯网、网易、中国网等

论坛官方网站:北京友好传承文化基金会官网

四、活动内容

1、报名资格:

全国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艺术院校、职业学校、校外辅导培训机构及所有从事艺术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

2、项目分类:

艺术大赛的项目分为三类:

艺术表演类: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

艺术作品类:绘画、书法(篆刻)、摄影

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类:公共艺术教育课程体系创新研究、艺术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实践研究、艺术教育服务社会的路径及实施研究。

3、比赛安排:

比赛活动分为预赛和决赛二个阶段,线上和线下两种形式。

艺术表演类比赛:预赛以审看录像的方式进行评选,决赛以现场表演的方式进行评选。艺术作品类和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类以寄送电子作品/文稿的方式进行初/复评选。

线上:开通网站投票评选平台,对参赛作品进行网络评选;

线下:现场比赛。

    第一阶段(2018年01月至2018年4月)为预赛阶段。

比赛活动第一阶段要以参赛个人或者单位集中报送资料。组委会初评。评选出优秀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送大赛组委会。

    第二阶段(2018年5月至2018年9月)决赛阶段。

大赛组委会将于2018年7月组织艺术表演节目评选,评出各组一、二、三等奖的入围节目以及有关奖项。8月下旬组织对艺术作品和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的评选。9月在北京市举行现场表演比赛大赛和表彰活动,活动由中国歌剧舞剧院评级委员会与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主办。主要内容:举办艺术表演节目现场集中展演(小学组节目不参加现场集中展演);举办优秀艺术作品展览;表彰获奖单位和个人。

五、参赛说明

1、奖项设置

    艺术大赛设优秀组织奖、精神风貌奖、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艺术教育论文奖等七类奖项。

    艺术表演节目奖:各项目(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分设一、二、三等奖。艺术类作品奖:各项目(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分设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奖:奖励获艺术表演节目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和艺术作品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优秀创作奖:奖励为本届艺术大赛原创的优秀节目。艺术教育论文奖,设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一、二、三等奖。

2、奖励办法

获奖节目、作品、个人将获得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制作的荣誉证书及相应物质奖励。获奖作品和优秀论文择优刊登于《广播歌选》《艺术评鉴》等专业艺术期刊。 

3、参赛作品要求

艺术表演节目的要求

1)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歌(其中至少1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鼓励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4)戏剧节目

    含短剧、小品、戏曲、音乐剧、歌舞剧等,演出人数不超过1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艺术作品的要求

    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摄影: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JPG格式,分辨率达到300dpi)。

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立体设计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微电影:片长不超过15分钟,提交的视频格式统一为DVD格式。作者须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

    (1)艺术表演节目用光盘报送,一式两份。光盘需制作成数据盘,节目视频采用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机位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声乐、器乐、舞蹈、戏剧需分盘制作,不要将不同类别的节目录制在同一个光盘上。

    (2)艺术作品不用装裱。艺术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组别、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随摄影作品提交的电子文件用光盘报送,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组别、作品名称。

    (3)艺术作品不退还作者。组委会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4)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如发生著作权问题,由参赛单位/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要求

参赛文章涉及以下方面:

1)基于树立和增强文化自信的学校美育价值研究。包括学校美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化学生的文化主体意识和文化创新意识,实现“以美育人,以文化人”育人目标等方面所具有的独特价值与功能研究。

2)公共艺术教育课程体系创新研究。包括因校因地制宜开设与拓展任意性艺术选修课程,创新课外艺术实践活动内容与形式并实施学分管理,加强艺术教育与其他学科的渗透与融合等方面的研究。

3)艺术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实践研究。包括依据学科建设、产业发展、社会需求、艺术前沿等调整专业设置,增强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建设文化强国的契合度,创建协同育人的艺术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的研究。

4)艺术教育服务社会的路径及实施研究。包括高校艺术专业师生深入中小学和社区开展“结对子、种文化”实践活动,高等学校搭建农村美育支教平台、建立中小学对口援教与实习基地等方面的实践探索与研究。

5)艺术社团建设研究。包括艺术社团的规范管理、特色发展与品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融入社会文化环境建设的理念与实践等方面的研究。文稿用word文档,单倍行距,标题用宋体2号粗体字,作者姓名、学校、院系和正文用仿宋小3号字。

参赛报名:http://www.klcbpt.com/coll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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